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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的春天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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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寻书: 男 女主角 是相亲结婚的。 女主角一直以 男主角 的公司打工,好像是小秘书吧,但工作几年都不知道老板是谁 结婚以后也还是不知道公司老板就是自己的老公 女主表面很笨,其实很聪明 女主角很擅长电脑程序,有一个情节是女主把男主公司的网站黑了 9*** ◎824415114 <10-21 22:47:33>
 □ 韓國民法规定下列婚姻无效:①当事人之间无结婚意愿;②直系血亲之间或8亲等以内旁系血亲之间及与其配偶有亲属关系或曾有过亲属关系的人;③直系姻亲之间或与夫的8亲等以内的血亲有姻亲关系或曾有过姻亲关系的人。感覺上,根據②,韓國人的親家兄弟姊妹似乎是不能結婚的。不過我不甚確定@@。◎yesyesyes <10-17 02:19:00>
 □ 此書其實主要是因為男女主「輩分不相等」的原因。我那時候看到這條法律也苦思了很久,一直想不出有什麼例子可以成為所述的條件。直到我算了這本書的親等才發現原來還是有這樣的情形存在。雖然我也覺得他們明明沒有血緣關係,但據說是為了倫常的關係。至於韓劇,我是有找到韓國對於旁系姻親是有婚姻限制的,可是我看不太懂是什麼樣的限制。◎yesyesyes <10-17 02:15:52>
 □ 樓下說的,我不太懂,其實這樣也算是小舅舅嗎,算是近親嗎??!兩人完全沒有血緣關系的哦。女主和男主不同姓,也沒血緣關系。唯一讓他們成為親戚的就是兩家有人結婚了而已,成了親家。我常常看到韓劇就會有疑問,怎麼兩家結了親家就不能再親上加親,如果兩姐妹和兩兄弟同時愛上了,就要鬥個你死我活,慢了結婚的就要分手,如果最後結局是兩人不忍心分手,就口中一定會說他們願意承受報應=.=然後不是男的死就是女的亡。超奇怪的耶!了不起就是親上加親而已吧。◎fanny5 <10-10 17:13:03>
 □ 台灣民法關於結婚有條規定: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含五等),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男女主輩分不相同,女主對女主的爸是一親等直系血親,女主對女主的祖父母為二親等直系血親,女主對女主的叔叔是三等旁系血親,女主對女主的嬸嬸兼男主的大姊是三等旁系姻親,女主對男主的父母親是四等旁系姻親,女主對男主本人就是五等旁系姻親了。恭喜男女主,剛好是不能結婚的,所以女主也不必和男主結婚了,反正就算登記了也是婚姻無效。除非,女主的叔叔嬸嬸婚姻關係不存在了(例如生離死別),否則男女主是結不成的啦~◎yesyesyes <10-09 18:37:12>
 □ 看了书评,决定飘过……◎tzcheery <10-08 17:20:10>
 □ 近亲结婚?!居然真是亲小舅!天雷滚滚啊!只看了结尾……觉得文笔太嫩,剧情太天雷……决定放弃……◎cheervarains <10-08 15:53:02>
 □ 可惜最後蠻糟的,不合理◎w-py <10-08 14:32:52>
 □ 之前就看過了,還不錯◎w-py <10-08 14:30:39>
 □ 这个烟霞的评论,我决定不看这本书了◎小喵鱼 <10-08 13:16:24>
 □ 如果我不愿意,你强迫得了我吗?◎烟霞 <09-16 10: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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